“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投资价值的源泉。”近一段时间,监管部门频频表态,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的提升已成为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资本市场的工作重点。
在上周五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发布了4个文件,回应市场关切。其中,聚焦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和加强投资者保护,《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提出“加强现金分红监管,增强投资者回报”,受到各方重点关注。具体措施包括:对多年未分红或股利支付率偏低的上市公司,通过限制减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等方式加强监管约束;督促财务投资较多的公司提高分红比例;推动一年多次分红等。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既是上市公司自身的责任,也需要外部环境的改善。”有券商分析师告诉《金融时报》记者,目前,连续5年分红的A股上市公司占比已由10年前的20%提升至约50%,但上市公司分红的稳定性、及时性和可预期性仍相对不足,监管部门加强引导上市公司建立常态化分红机制,是提升投资价值“工具箱”中的重要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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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燕翔看来,这既能够直接让投资者享受公司成长红利,又能提升上市公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形成良性循环,推动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
对分红采取强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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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多年不分红或者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证监会还将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硬措施,包括限制控股股东减持、实施ST风险警示等。”证监会主席吴清此前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表示。《意见》的发布是对此的具体落实。
具体而言,《意见》要求上市公司制定积极、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明确投资者预期。对多年未分红或股利支付率偏低的上市公司,通过强制信息披露、限制控股股东减持、实施ST风险警示等方式加强监管约束。
《金融时报》记者根据Wind数据统计发现,在2014年之前上市的2300多家A股公司中,有196家近10年间从未进行过现金分红,其中,不少公司账面现金充裕,可供分配利润高达数十亿元。业内人士表示,如今,按照监管新规,从综合财务及其他指标来看,这些股票均存在被实施ST的可能性。
同时,《意见》明确,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注销金额纳入股利支付率计算。加强对异常分红行为的监管执法。
“有闲置资金而不分红是一类,目前,市场中还存在个别公司异常高比例分红,这有可能损害其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需要及时引导规制。”前述券商分析师表示。
在博星证券研究所所长邢星看来,“好分红”是在正常的盈利当中,按照一定比例将净利润分给广大投资者,可以在半年度或年度实施分红的政策,应该要成为一种常态化的行为,不异常分红,也不一毛不拔。在不影响公司发展的同时,将利润分给广大投资者,这应该是最佳的选择。
多措并举提高股息率
2023年底,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此次《意见》明确,支持上市公司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进一步便利未分配利润为负的绩优公司后续实施分红。同时,督促财务投资较多的公司提高分红比例。完善信息披露评价制度,增大分红权重,鲜明体现鼓励分红导向。强化问询约谈和监管措施约束,督促不分红或分红偏少的公司提高分红水平。
近日,宁德时代现金分红规模及分红率双双刷新历史新高,受到市场关注。3月15日,宁德时代发布2023年年报,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09.17亿元,同比增长22.01%;实现归母净利润441.21亿元,同比增长43.58%。同时,宁德时代推出巨额分红方案,将年度现金分红和特别现金分红两部分综合起来,拟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50.28元(含税),共计派发220.6亿元,分红率近50%。
对此,宁德时代回应表示,公司历来高度重视股东回报,考虑到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和现金情况良好,为积极贯彻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更好地回报股东,公司确定了比往年更高的分红比例。
分析人士普遍认为,提高回报是增强投资者信心的基础,政策有望引导上市公司通过分红及其他市值管理手段加大回馈投资者力度。
推动一年多次分红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司司长郭瑞明日前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推动绩优的公司结合半年报、三季报实施一年多次分红,这样有助于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意见》提出,完善监管规则,进一步明确中期分红利润基准,消除对报表审计要求上的理解分歧。简化中期分红审议程序,压缩实施周期,推动在春节前结合未分配利润和当期业绩预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引导优质大市值上市公司中期分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证监会数据显示,近5年,我国境内沪深上市公司分红金额逐年增长,累计分红8.4万亿元。据Wind数据显示,同期股权融资额为7.85万亿元,即分红金额超过同期融资额。其中,2023年共有3361家沪深上市公司进行了现金分红,占2023年末上市公司总数的65.9%;全年现金分红总额2.13万亿元,再创历史新高。
“这一数据相较于10年前50%的分红公司家数已有明显提升,展现了A股上市公司分红能力和力度不断增强。但同时也反映出目前仍有近三分之一的上市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前述券商分析师认为,与不同板块、发展阶段的企业分红水平存在差异是客观事实,但除此之外,也有主观因素影响,许多上市公司分红的均衡性、及时性、稳定性还待进一步提升。
长城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汪毅认为,近年来,A股现金分红占净利润的比重稳中有升,随着政策多举措加大对分红的引导,现金分红比重有望进一步提升。整体来看,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可投资性,培育市场长期投资理念。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规则进行修订,可以说是一场“及时雨”。稳定长期、符合规则的现金分红才是价值投资的关键因素。不仅可以推动价值投资,还可以增强市场信心,预计更多上市公司会采取稳定增长的现金分红策略。
